所謂「反向討薪」指的是金融企業高層和有重要影響力的員工,在自身職責內未能勤勉盡責,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造成重大風險損失時,企業不僅可停止支付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,並可追回已發放的績效薪酬(Bonus)。
過去一年,銀行業「反向討薪」的銀行已增至10家,新增中國銀行(3988)、渝農商行、天津銀行(1578)、哈爾濱銀行(6138)等。
當中,招行已是第二年公布「反向討薪」數據,兩年共追回逾1億元績效薪酬。相關年報顯示,2023年該行累計向4,415名員工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總金額4,329萬元; 該行於2022年累計向2,876名員工追回5,824萬元。
- 招商銀行:4415人,4329萬
- 渤海銀行:499人,2344萬
- 中國銀行:2059人,2275萬
- 渝農商行:110人, 80.12萬
- 天津銀行:174萬
- 瑞豐銀行:92.96 萬元
- 威海銀行:27.28萬元
- 甘肅銀行:46人次,14.93萬元
- 哈爾濱銀行:199人次, 470餘萬元
- 東莞農商行:172.8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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