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商務部2025年10月9日公告總結
🧱 第一招:對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
性質:產品管制(Material-level control)
主要內容:
中國商務部公告《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》,
明確規範了境外出口稀土相關製品必須取得中國發放的「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」。
適用對象:
境外組織和個人(稱為「境外特定出口經營者」)。
三類受控情況:
- 境外產品中含有中國稀土成份:
- 若製造過程中含有、集成或混合了原產於中國的稀土物項(例如:釤、鏑、鋱、鑥、釔、釤鈷合金、鋱鐵合金等)。
- 且上述材料價值占比達到 0.1% 或以上。
- 再向第三國出口時,必須申請中國的兩用物項出口許可。
- 涉及產品包括:稀土永磁材料、靶材、含稀土的零部件或組件。 👉 實質含義: 杜絕以「境外再製造」方式繞過中國出口管制。
- 使用中國技術在境外生產:
- 若企業在境外使用中國的稀土開採、冶煉、冶金、磁材製造或回收技術生產,
產品出口時同樣要報批。 - 這實際上將「中國技術」列入出口監管的延伸範圍。 👉 目標: 防止外國利用中國技術在第三國復製稀土產業鏈。
- 原產於中國的稀土產品本身出口:
- 凡屬公告附件清單中的稀土物項(包括稀土永磁材料、稀土靶材),都要經批准才能出口。
- 堵死「轉口國」轉運漏洞。
出口審批層級制度(4級)
- 無需申請(如人道主義用途);
- 需要申請(一般用途,須商務部批准);
- 逐案審批(涉及14nm及以下晶片、256層以上存儲晶片、軍事用途AI);
- 原則上不許可(軍事或恐怖用途、管制名單內用戶)。
⛓️ 功效:
形成從材料 → 技術 → 最終用途的全鏈控制,使中國能確定全球使用「中國稀土」的路徑與對象。
⚙️ 第二招: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
性質:技術層級管制(Technology-level control)
主要內容:
公告《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》,核心是禁止未經許可的技術外流。
受控技術包含以下兩類(編碼 1E902):
- 稀土開採、冶煉分離、金屬冶煉、磁材製造、回收技術及其載體(a項)
- 上述生產線的裝配、調試、維修、升級技術(b項)
補漏條款:
- 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違規行為提供中介、代理、報關、物流或金融服務。
- 禁止中國公民、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向境外稀土活動提供「實質性幫助」。
🧠 戰略意義:
中國掌握全球最成熟的稀土冶煉與分離技術,提純能力遠超西方。此舉實質是「封技令」,防止技術外流,鞏固技術壁壘,使中國在全球稀土價值鏈中保持不可替代地位。
🏭 第三招:對稀土設備與原輔料實施出口管制
性質:生產資本層管制(Manufacturing equipment/material control)
主要內容:
公告《對部分稀土設備和原輔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》。
管制範圍:
- 稀土開採設備、冶煉與加工設備、測試設備;
- 稀土生產使用的原料與輔助材料。
出口經營者需依據《出口管制法》向商務部申請許可。
🧩 戰略作用:
阻斷他國建立獨立稀土產業鏈的「裝備基礎」,即使擁有礦藏,也難以形成工業化產能。
⚗️ 第四招:對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
性質:稀土品類細化管控
主要內容:
公告《對部分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》。
新增受控元素:
- 鈥(Ho)
- 鉺(Er)
- 銩(Tm)
- 銪(Eu)
- 鐿(Yb) 等
涵蓋形式:
- 金屬、合金、靶材、混合物等分類。
📊 特點:
- 今年4月中國已將部分重稀土納入管制,此次擴展至中重稀土全類別。
- 清單項目細、可操作性強,代表中國具備即時追蹤與執行能力。
🔩 意圖:
強化關鍵稀土出口精度,避免中間國轉口,徹底掌握中重稀土(軍工級用途)的供應閥門。
⚡ 第五招:對鋰電池與人造石墨負極材料實施出口管制
性質:新能源產業鏈戰略管控
主要內容:
公告《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》。
- 涉及鋰電池正極材料(含鎳、鈷、錳等)及負極材料(石墨)。
- 中國擁有鋰電原材料加工、石墨化技術與產量優勢。
🔋 戰略意義:
- 鋰電池是新能源汽車與儲能設備核心。
- 控制出口即等於控制全球新能源產業鏈中游環節。
- 亦是對美國「清潔能源產業補貼」的一種壓制反制。
💎 第六招:對超硬材料實施出口管制
性質:高精製造基礎材料限制
主要內容:
公告《對超硬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》。
受控項包括:
- 平均粒徑 ≤50μm 的人造金剛石微粉;
- 平均粒徑 50–500μm 的人造金剛石單晶;
- 各類金剛石線鋸、砂輪等;
- 使用「直流電弧等離子體噴射化學氣相沉積」技術製成的相關材料。
應用行業:
- 半導體晶圓切割與拋光;
- 光伏矽片生產;
- 航天精密零件加工;
- 模具與硬質合金製造。
💠 戰略意涵:
這些超硬材料屬「高端製造基礎材料」,直接影響晶片封裝、矽片研磨等關鍵流程。中國控制出口,形同間接限制半導體加工能力。
🧭 總體戰略分析
1️⃣ 管控層次全覆蓋
從上游稀土(原料、技術、設備)→ 中游新能源材料(鋰電、石墨)→ 下游精密製造(超硬材料),形成完整封鎖鏈。
2️⃣ 「四層審批制」體系建立
取代以往臨時性限制,建立長期、制度化的出口控制模式,可隨外交局勢靈活調整。
3️⃣ 針對美國「晶片禁令」的對等反制
美方用晶片遏制中國AI與高端製造;中方用稀土、電池、超硬材料反制美國能源轉型與製造業。
🎯 結語:
這「六招」不只是一次性報復,而是中國構建長期「出口許可體系」的開端。
它將中國的自然資源與技術優勢轉化為外交談判籌碼,使「稀土卡脖子」從策略變成一套可操作、可升降、可調節的制度化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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