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年後的VAR判決 絕殺之後,冠軍之外 | 從93分20秒到115項指控

那個以為已經結束的下午

巴洛迪利失去平衡,仍把球送進阿古路的跑動路線。阿古路沒有停下來。他向前帶,避過攔截,然後起腳皮球越過門將,應聲破網,93分20秒。

那是2012年5月13日,2011/12球季的最後一輪。就在補時開始時,曼城仍以一比二落後昆士柏流浪;迪斯高先用頭槌追平,阿古路再完成最後一擊。三比二,四十四年的頂級聯賽冠軍等待,在幾分鐘之內走到終點。

如果電影在這裏落幕,最後一幕應該是球員奔跑、看台沸騰,然後字幕升起。一個關於等待的故事,終於得到最慷慨的回報。

但這個故事沒有結束。

多年後,人們重新觀看那段片段,除了追着阿古路的腳步,還會注意到另一樣東西:球衣胸前的名字。

Etihad 阿堤哈德航空

前一年,曼城與阿提哈德航空宣布十年合作,涵蓋球衣贊助、球場及園區冠名。這個名字既出現在球員身上,也成為球場的名字。當時,它是曼城新時代的商業標記。後來,它成了另一場較量裏,反覆被提起的名字。寫在合約上的贊助費,究竟由誰真正埋單?

巨額贊助費從哪裏來?

想像你開了一間餐廳:一家企業花二十萬元買廣告,你自己再投入八十萬元。餐廳的戶口確實增加了一百萬元,但你不能因此說,餐廳賺到了一百萬元廣告收入。

前者是做生意所得,後者是老闆投入的資金。錢都是真的,帳目上的身分卻不同。曼城爭議的一個核心,就是班主資金有沒有被當成商業贊助收入申報,令球會的財政表現看起來比實際更符合規則。曼城一直否認相關違規指控。外界最初並不是透過一份完整判決,看到這個問題,而是透過一些原本不打算讓公眾閱讀的文字。

另一場故事,從收件匣開始

2018年11月,德國《明鏡》陸續刊出Football Leaks調查報道,曼城的內部通訊開始出現在公眾眼前。這批揭露與葡萄牙人Rui Pinto創辦的Football Leaks有關;曼城則表示,相關材料被非法取得,而且遭到斷章取義。

這並不是一名記者偶然收到一封電郵,便立即寫出整個故事。早在2016年,《明鏡》記者Rafael Buschmann取得Football Leaks資料後,該刊便與歐洲調查合作網絡——European Investigative Collaborations,簡稱EIC——合作,讓不同國家的記者共同追查。整個Football Leaks項目的資料量,不是七千萬份曼城文件。

EIC披露,資料包含電郵信箱、PDF、Word文件、壓縮檔及通訊紀錄。技術人員需要把不同格式轉成可以搜尋的內容,對掃描文件進行文字辨識,再讓記者查看原始檔、附件,以及文件之間的關聯。對讀者來說,最後看到的可能只是一段令人震驚的電郵。

對調查者來說,難題卻是:這封信接着哪一封?附件是哪一張發票?同一筆錢,在不同文件裏是否用了不同名稱?

最受注目的一封電郵,涉及2015/16球季的Etihad贊助款項。按照當時報道,球會財務高層Jorge Chumillas的電郵列出合共6,750萬英鎊的贊助費,並說明其中800萬英鎊由Etihad直接提供,其餘5,950萬英鎊由ADUG提供。ADUG正是班主一方的投資公司。

阿布扎比聯合集團(Abu Dhabi United Group,簡稱 ADUG)正是由老闆阿聯副總統、阿布扎比皇室成員曼蘇爾·本·扎耶德·阿勒納哈揚(Sheikh Mansour bin Zayed Al Nahyan)全資持有。該集團最著名的核心資產是持有城市足球集團(City Football Group,簡稱 CFG)約 78% 至 81% 的多數股權,藉此控制包括英超豪門曼徹斯特城足球俱樂部(Manchester City FC)、紐約城 FC 及墨爾本城 FC 在內的全球多個足球政權。


問題不只是金額大,是如果這筆錢屬於航空公司的商業贊助,為甚麼內部通訊會把大部分款項,列作班主公司的資金責任?另一封由財務主管Andrew Widdowson發出的電郵,則被報道描述為:資金先經合作伙伴,再由合作伙伴轉交球會。把這些文字放在一起便形成了報道提出的懷疑,看起來由贊助商支付的商業收入,背後會否其實有班主資金支持,只是先經過另一間公司的戶口?

這是當時需要查證的指控,不能單靠報道便當成已完成的事實認定。但它解釋了為甚麼,那些電郵如此重要。爭議不再只是「這份贊助值不值這個價」,而是「合約上的付款責任,與實際資金安排是否一致」。

媒體還報道,曼城董事Simon Pearce在內部通訊中,曾以近乎玩笑的口吻形容自己成了ADUG的實際管理者。這段話之所以受到注意,是因為它讓調查者進一步追問:球會、班主公司與贊助伙伴之間,究竟由誰協調付款?

從贊助收入,查到領隊薪酬

揭露也不只圍繞Etihad。另一條線索,指向帶領曼城贏得2012年聯賽冠軍的文仙尼。

據當時引述《明鏡》的報道,文仙尼在曼城的基本年薪約為145萬英鎊,另有一份與阿布扎比球會Al Jazira簽訂、每年約175萬英鎊的顧問合約。報道因此追問這筆額外報酬是否與他在曼城的工作相關,又是否需要納入曼城的薪酬申報。這是媒體提出的指控,並不代表僅憑另一份合約存在,就足以證明違規。

收入那一邊,問題是有沒有把班主資金算成生意所得。支出這一邊,問題則是有沒有把本應由球會申報的成本,放到別處。

曼城當時沒有逐一接受這些報道的解讀,而是維持整體立場:材料被非法取得、脫離背景,不能如實反映球會的財務安排。

於是,故事來到一個不能跳過的關口。電郵是真的,不代表外界對它的每一種解讀都是真的;材料取得方式有問題,也不能自動證明內容毫無調查價值。接下來,需要的不是更多憤怒,而是把原件、帳目、銀行紀錄及證人說法放在一起檢驗。

一封令人起疑的電郵,還不是整份判決,後來的體育仲裁法庭程序,讓公眾看到這批電郵更複雜的一面。

2020年的裁決記錄指出,曼城提交並確認了相關原始電郵的真實性。法庭同時發現,公開流傳的版本有節錄、刪除資料的情況,其中一份甚至組合了兩封不同電郵的內容;法庭因此以球會提交的原件作為審視基礎。

至於那筆分成800萬及5,950萬英鎊的Etihad款項,曼城與Etihad方面提出的解釋,是兩部分分別來自航空公司的市場推廣預算及中央資金。仲裁庭多數意見認為,當時證據不足以證明歐洲足協所指的相關隱藏注資安排。

因此,不能把故事寫成:記者找到一封電郵,違規便已經完全證實。也不能反過來說:電郵有節錄,所以所有問題都是憑空捏造。新聞揭露可以打開調查的大門,卻不能代替調查的終點。這也是曼城後來一次重要勝利的背景。

曼城曾經贏過一次

2020年2月,歐洲足協判處曼城兩年歐戰禁令及三千萬歐元罰款。曼城提出上訴。

同年7月13日,體育仲裁法庭撤銷禁令:主要指控有些未獲證明,有些超過追訴時限;不配合調查的責任則仍然成立,罰款減至一千萬歐元。不能把這個結果說成曼城所有行為都獲認可,也不能說曼城只是靠時限逃過所有已被證明的指控。然而,歐洲足協一案告一段落,不代表英超的程序也隨之結束。英超在2018年12月展開自己的調查,並在2023年2月正式提出案件。


於是,曼城球迷熟悉的數字,不再只有93分20秒。還有另一個:115

一百一十五項指控,究竟在指控甚麼?

2023年2月6日,英超把曼城涉嫌違規的案件交予獨立委員會。這宗被廣泛稱為「115項指控」的案件,涉及不同球季、不同條文下的責任,而不是115場假波,也不是115筆已被逐一證實的非法款項。

指控主要追問:

– 2009/10至2017/18球季的財務資料是否準確;
– 贊助收入、關聯方及營運成本是否如實披露;
– 領隊與球員薪酬是否完整申報;
– 是否遵守歐洲足協及英超相關財政規則;
– 是否配合2018年12月開始的英超調查
那些條文看起來遠離足球,但它們問的是一個與勝負有關的問題:球隊用來競爭的資源,是在甚麼規則下取得和申報的?

可是,如果共同接受的限制可以被隱瞞和繞過,那麼球場上的九十分鐘,便未必足以交代競爭是否公平。這也是為甚麼,不能單憑一句「波係球員踢返嚟」,就把帳目問題留在球場門外。

2026年9月29日,英超公布獨立委員會裁決。委員會認定,曼城涉及九個球季的嚴重財政違規指控成立,大部分不合作指控亦成立。按照公布的認定,部分贊助費由ADUG承擔,另有安排少列成本;涉案期間虛增收入及減少成本的累計影響超過九億英鎊。這是裁決認定的帳面影響,不是罰款。

曼城拒絕接受這個答案。球會重申自己沒有違規,認為裁決在法律、原則及事實上存在重大錯誤,並表明會循上訴途徑挑戰裁決。截至2026年10月1日,具體處罰仍待另行聆訊決定;英超公布的上訴期限是10月2日。從2018年曝光的電郵,到這份裁決,故事走了多年。

但對讀者而言,仍要分清楚:媒體當年的揭露、2020年歐洲足協案件的上訴結果,以及2026年英超案件的認定,是相互關聯、卻不能混作同一份判決的不同階段。故事已經來到重大轉折。卻還沒有走到結局。

還未發生的下半場

接下來,可能出現幾條不同的路。

首先是上訴。曼城希望推翻現有認定;裁決可能獲維持,也可能在部分問題上被更改。這是尚未完成的程序,不能提前寫成任何一方已經取得最後勝利。

而且,曼城財政違規案的影響已超出球場,進入外交關注範圍。據英媒報道,英國外交部與駐阿布扎比使館曾討論案件,政府拒絕公開部分通訊,理由是披露可能損害英國與阿聯酋的雙邊關係。時任外相祁湛明亦曾要求官員提供案件簡報。不過,外交部強調,英超調查屬獨立程序,政府沒有參與。因此,現有資料只能證明案件具有外交敏感性,不能證明政府曾施壓或干預裁決。真正值得關注的是當足球牽涉每年潛在數百億外貿國家利益時,制度能否確保裁決只依據證據與規則,並維持公眾信任。

公平不只是要求球會守規,也要求外界願意接受對球會有利的裁決,而不是先決定結論,再選擇相信哪一份證據。

假如重大違規認定獲維持,下一個問題就是處罰。可能的制裁包括罰款、不同方案的扣分,甚至被逐出英超;其他球會也可能尋求賠償。

不同的處罰,會把故事帶向不同方向。如果主要以金錢處罰結案,爭論可能集中在:罰款是否足以回應多年違規,還是只會被視為成功之後付得起的代價? 英超公信力大減。

如果出現大幅扣分,處罰可能直接改變當季競爭,也可能讓未參與當年決策的球員、職員與球迷承受後果。那又會帶出另一個難題:一間球會應如何為過去負責,而不只是把代價交給後來的人?

至於最受注目的歷史冠軍,現在更不能直接寫成「將被褫奪」,或「亞軍將獲補發」。已公布的程序仍把制裁留待另行處理。但即使未來真的改動冠軍紀錄,問題也未必就此消失。因為紀錄可以修改,當年的下午卻不能重來。

獎盃應該怎樣被記住?

假設有一天,一座獎盃需要重新決定歸屬。它能否補回另一支球隊沒有舉行的巡遊?能否補回一名球員退役前,沒有等到的冠軍時刻?摩連奴當年如果幫曼聯拿到英超,前列球隊的發展又會否出現連鎖反應?又能否要求一個當年在看台上抱着父親哭泣的孩子,把那段幸福一併交出來?

這些是假設,但正是處理歷史成績時最難的一件事,紀錄屬於制度,記憶卻屬於人,兩者不能混為一談,也不能彼此取消。

球員的技術與付出,值得按場上的表現評價;球迷的感情,不應自動變成管理層責任的替身。同樣,真實的努力和感動,也不能替違規提供豁免。

審視還必須有邊界。核心財務申報指控涵蓋2009/10至2017/18球季。要討論個別冠軍受到甚麼影響,仍須對照涉案年份、具體認定及最終處罰,不能把其後每一座獎盃都直接當成同一項違規的結果。

真正值得深思的是:我們所說的冠軍,究竟包含甚麼?是積分榜上的第一名?是球員在壓力下完成的每一次傳送、撲救和射門?還是在共同規則之下,擊敗對手的承諾?或許,這三樣東西,本來就不應該分開。

最後,把畫面倒回那個下午,巴洛迪利把球送出,阿古路向前,起腳。

曼城以最戲劇性的方式,贏得11/12球季的聯賽冠軍。那一腳射門的精彩,不需要被否認。但精彩,也不應成為停止追問的理由。

多年後,擺在人們面前的是兩種紀錄,一種留在比賽畫面裏,一種留在電郵、合約與帳簿之中。

阿古路的絕殺,回答了那天下午誰贏。至於那些年的冠軍應該如何被記住,還要看足球能否回答另一個問題:我們珍惜的,究竟只是勝利,還是讓勝利值得驕傲的公平?

By qtch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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