估計美國提出15點的內容
A. 核設施拆除(第1–6點)
1. 拆除納坦茲(Natanz)核設施
2.拆除伊斯法罕(Isfahan)核設施
3.拆除福爾多(Fordow)核設施
4.停止所有鈾濃縮活動
5.在國際原子能機構(IAEA)監督下銷毀所有濃縮材料
6. 允許IAEA無限制進入所有設施
B. 軍事與安全限制(第7–9點)
7.暫停彈道導彈計劃
8.接受導彈射程/能力限制(細節待後續敲定)
9.限制伊朗(Iran)軍隊僅執行防禦性角色
C. 地區與地緣政治要求(第10–13點)
10.放棄對地區代理人的支持(真主黨 Hezbollah、胡塞武裝 Houthis、哈馬斯 Hamas 等)
11.確保霍爾木茲海峽(Strait of Hormuz)自由通航
12.停止對美國(US)盟友的一切攻擊(以色列 Israel、沙特阿拉伯 Saudi Arabia、科威特 Kuwait、巴林 Bahrain)
13.釋放美國被拘留者/人質
D. 終戰條款(第14–15點)
14.同意為期一個月的停火
15.永久承諾絕不獲取核武器
美國的回報條件
解除所有與核相關的制裁
廢除「快速恢復」(Snapback)機制(自動重新實施制裁的機制)
支持在布什爾(Bushehr)建立受監督的民用核電計劃,用於發電
可行性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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